一方不同意离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2018-10-31 15:41:10 梦悠网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那么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呢?梦悠情感小编为你介绍离婚手续怎么办。
一、,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不顺心就会离婚,我们离婚可能是因为两口在一起摩擦太多,受不了对方的脾气。当然也会因为家里人的掺和,把两个人逼上了离婚,其实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离婚手续在办理时需要很多的手续和流程。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离婚手续登记的条件:需要是男女双方自己愿意离婚。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说明是双方自愿离婚的,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2、离婚手续提交的证件材料: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离婚手续的程序: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书。
二、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手续怎么办
当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答应时离婚手续怎么办?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1、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3、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