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2018-10-31 15:53:52 梦悠网
离婚可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无论是那种离婚都需要走离婚手续的。那么离婚手续怎么办呢?离婚手续也是些很琐碎的事情。那么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梦悠情感小编为你介绍。
一、离婚手续怎么办
离婚手续怎么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很多人急切的想要离婚却又不知道怎样办理离婚手续?甚是烦躁,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吧。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当事人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伤害,当事人应该在冷静下来考虑离婚的事。即便选择了离婚也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为离婚的过程进行把关,切莫因为疏忽大意而埋下纠纷的隐患。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吧,当然小编也希望各位永远都不会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