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2018-10-30 10:43:32 梦悠网
现在闪婚的越来越多,当然,随之而来的离婚率也在跟着增高。离婚当然就避免不了财产的分割。如果有了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就很重要了。一不小心就会变成了离婚房产纠纷。下面梦悠情感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下房产分割的问题。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牵扯到很多方面的东西,例如:小孩,房产等。那么,夫妻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呢?而随着房价的日益高涨,这个问题也是越来越重要。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那么离婚房产过户费用需要哪些呢?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这些就是一般的离婚房产过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