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香港分行
2018-09-19 17:15:23 梦悠网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或中银香港,是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最主要资产,也是香港第二大的商业银行集团,在香港分行超过300间。在香港中国银行由12间中国银行的附属银行及机构,于2001年10月1日重组合并而成,并于2002年10月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一、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公司简介
按资产及客户存款计算,中国银行(香港)是香港主要商业银行集团之一,通过设在香港的近300家分行、400多部自动柜员机和其他服务和销售渠道,向零售客户和企业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中银香港是香港三家发钞银行之一,也是香港银行公会轮任主席银行之一。此外,中银香港在中国内地设有14家分支行,以切合香港及中国内地客户对跨境银行服务的需求。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于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国际”)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行”)旗下的全资附属投资银行机构,是中国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主力平台。中银国际于1998年7月10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其前身是始建于1979年的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2001年9月12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以持有其主要营运附属公司中国银行(香港)的全部股权。中银香港(控股)在成功的全球公开售股后,其股份于2002年7月25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十家银行包括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七家内地成立银行(广东省银行、新华银行、中南银行、金城银行、国华商业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和盐业银行)的香港分行,以及香港注册的华侨商业银行和宝生银行。
二、香港中国银行企业构架
为避免使权力集中于一位人士,本公司董事长分别由两人担任,两者之间分工明确并已在董事会的职责约章中作出明文规定。简而言之,董事长负责确保董事会适当地履行其职能,贯彻良好公司治理常规及程序;此外,作为董事会的主席,董事长亦负责确保所有董事均适当知悉当前的事项,及时得到充分、完备、可靠的信息。而总裁则负责领导整个管理层,推行董事会所采纳的重要策略及发展战略。
董事会在考虑有关的业界做法和公司治理国际最佳惯例的基础上,下设四个常设附属委员会─稽核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风险委员会、战略及预算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责。此外,董事会亦会按需要授权一个完全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负责审阅、批准和监控根据有关法律和监管规定要求须由董事会批准的关连交易(包括持续关连交易)。
各附属委员会均具有清晰界定的职责约章,并就其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或在适当情况下按转授权力作出决定。所有附属委员会均获指派专业秘书部门,以确保有关委员会备有足够资源,有效地及恰当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及附属委员会亦有参与各专业秘书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以保证及提升各专业秘书部门的服务质量及向董事会及附属委员会提供充分的支持服务。此外,根据其职责约章的规定,董事会及各附属委员会亦会定期评估及审查其工作程序及有效性,以确定须予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