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否值得推广
2018-10-16 16:45:31 梦悠网
大家知道什么是同性婚姻吗?最近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大家知道吗,作为亚洲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有些东西还是值得我们去参考的。
一、什么是同性婚姻?
就字面意义而言,同性婚姻指同性伴侣建立民事上的婚姻关系,并享有相应民事和刑事权利,承担相应民事及刑事义务。但目前,对于跨性别和变性者的结合或因其他性别相关原因受到社会边缘化的人群,也时常被纳入同性婚姻讨论的语境。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政治、历史或宗教原因无法推行全面合法的同性婚姻时,当地政府会为同性伴侣另设“伴侣”关系,并提供相应的权利保障。这些情况可被归纳为“民事结合”、“同居/伴侣关系”、“婚姻平等关系”三类。其中,确立民事结合关系的同性伴侣享有和确立婚姻关系的异性伴侣享有同等权益。而法律确认的同居/伴侣关系中,同性伴侣无法获得完全平等的权利。
在婚姻平权运动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民事结合曾是较为普遍的同性婚姻形式。除了称谓上,确认民事结合的同性伴侣在权利和义务上都与婚姻关系一致。但此举遭受了许多平权人士的反对和批评,他们将民事结合视作“隔离但平等”的另一案例。他们批评政府通过提供平等的待遇,使得空间隔离的做法合法化,而实质上并未使得同性恋群体享有法律所声称的权利。
二、台湾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运动是如何发展的?
台湾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运动是如何发展的?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尝试始于1986年。在当时,名叫祁家威的男同性恋者向台北地方法院请求与另一名男性公证结婚,但遭到拒绝。这也拉开了他寻求婚姻平等的序幕。在这之后的三十多年,祁家威通过各种手段试图争取同性权益。这是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首个诉求。
1996年,曾任台湾《自立晚报》主编的华人性学家许佑生与乌拉圭籍男友葛瑞(Gray)举办同性婚礼。这是亚洲地区首场同性婚礼。许佑生的婚礼得到了国内外各界的广泛关注,多位政界,文艺界和演艺界知名人士均到场祝贺。许佑生在婚礼事件过后致力于推动同性平权运动。他通过不断接受媒体采访发声的方式致力于建立台湾地区民众对同性恋的正确认知。
2000年9月,祁家威上诉至台湾“司法院”,第一次申请同性婚姻“释宪”(即要求司法机构审查特定条例是否符合“宪法”规定),但遭到拒绝。2001年,台湾“法务部”拟定“人权保障基本法”,并将“同性恋者得依法组成家庭及收养子女”作为基本人权置入法案。后因“内阁”成员反对,该草案无法进入立法程序。在三年后,保障同性恋群体权益的《同性婚姻法》草案也因反对声无法进入立法程序。
在2011至2017年间,台湾民间同性恋平权运动愈演愈烈。多名同性情侣举办婚礼,并举办了多场游行。在台湾政府内部,同性婚姻的讨论也多次被呈上台面。2015年5月20日,高雄市政府接受同性伴侣登记,成为首个开放同性婚姻登记的民事部门。
2015年8月20日,祁家威再次向“司法院”申请“释宪”。2017年2月20日,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宣布正式受理祁家威“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并于3月24日开庭。以上就是台湾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运动是如何发展的?的一个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