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权要怎么办
2018-09-25 17:16:07 梦悠网
一些没有自己事业,半生都奉献给家庭的女人,离婚怎么办?离婚子女抚养权要怎么拿回来?离婚抚养权的问题要怎么解决呢?许多离婚案例不是为了财产分割就是为了离婚抚养权的问题在法庭上战了个你死我活。手无寸铁的女人,在面对子女、面对未来、面对生活金钱压力,离婚怎么办?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据的要点。子女归属争议在离婚案件中较为常见。
1、权归属争议产生的原因有两点:
1.1、真心爱孩子,希望和孩子一起生活;
1.2、为了得到房产或能分到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迫使对方让步。
2、律师代理过程中,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地争取到孩子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2.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如夫妻双方的工作稳定情况、有无不良嗜好、工资收入、教育程度、思想品质等。
2.2、双方父母的基本情况的取证
很多情况,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的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会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2.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特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2.4、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非常重要
一般来说,法院在处理抚养权问题上,会认真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记录入卷,因此,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在离婚前或者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3、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3.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孩子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3.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有困难的父或者母的合理要求。
3.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3.4、10周岁以上的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是由父还是由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也应准予离婚:
1.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1.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1.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1.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6、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但是以上情形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2、关于分居的相关问题
2.1、怎样才算分居
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这三个大的要素。如果不能同时举证以上这三个要素,就不能称之为分居。
2.2、常见的证明分居的证据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双方交流来往中的聊天软件记录、短信记录、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3、遇到这两种情况离不了婚
3.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2、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不是一场简单的契约,不可能所用的东西都不痛不痒,生活中多讲一点感情,少计较一些利益,当婚姻走到尽头,总会有一方遍体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