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分
2018-09-21 15:02:48 梦悠网
假如婚姻不和,自己想离婚另一方有赖着不离婚,要怎么办呢?如何起诉离婚呢?离婚起诉书又是怎么样的呢?离婚孩子抚养费要怎么算呢?起诉离婚的那一方会不会很亏呢?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解决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
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8、父母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如何起诉离婚,离婚起诉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1、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1.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1.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2.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3、起诉离婚,除了满足相应的积极条件外,还要满足相应的消极条件,即不存在不能起诉的情形。具体来说,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
3.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女方在怀孕期间;
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3.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起诉离婚,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离婚诉求:
4.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4.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3、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4、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4.5、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4.6、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5、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_____,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_____
被告:_____,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_____
诉讼请求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婚生儿子_____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万元给原告(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每月 元计);
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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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