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要“工资”吗?
2022-07-19 10:30:33 梦悠网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关于离婚咨询,夫妻一方因照顾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而承担更多责任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对方应当给予赔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根据民法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夫妻双方在照顾老人、子女或配偶以及为家庭生活的便利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时,应享有相应的经济补偿权。
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家庭补偿请求权的设立需要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当事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时,法院一般不接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后提出(2)离婚时由当事人提出,法院不得主动适用(3)在不考虑双方过错因素的前提下,提出经济补偿请求,即,无论双方对婚姻破裂是否有过错,一方都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经济补偿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具有独特的特点,劳动价值不能完全客观地量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一般来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投入家务的时间长短。婚姻关系持续时间越长,支付的家务劳动时间越长,补偿金额也应相应增加;
(2)投入多少精力做家务。例如,照顾老人和抚养孩子比洗衣服和做饭投入更多的体力和精力,所以更强或更复杂的家务应该得到更多的补偿;
(3)家务劳动对家庭贡献的大小。一般来说,你花在家务上的时间和精力越多,就越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和家庭财富的增加。因此,如果家务劳动有利于提高家庭财富水平,也应作为考虑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
家务劳动补偿是帮助和平衡支付更多家庭责任的一方的权利,并填补一方因照顾子女和老人而失去的自我提升机会。这不是简单的家务劳动报酬,更不用说保姆的月薪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关于离婚咨询,补偿不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而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从应当支付补偿的一方的个人财产中扣除,以便充分反映“补偿”的价值。